大家应该都听过一则故事,名为《小红帽》的童话故事,小nV孩在生日时收到NN送的小红帽,小nV孩喜欢到无时无刻都带着那顶小红帽,因此村庄里的人们都喜欢称小nV孩叫做「小红帽」。有一天妈妈让她送些东西去给住在森林中生了病的NN,小红帽独自一人带着小菜篮一蹦一跳的进入森林中。而森林中有只大野狼,最喜欢吃人果腹,看到小红帽後,一心想把她吃掉,狡诈的从小红帽口中得知他的目的地之後,开始了牠邪恶的计画…牠趁着小红帽沿路玩耍的时间,潜入NN家,并吃掉NN,然後假扮成NN的样子,最後连小红帽也被吃下了肚……幸好路过的猎人机警,趁着大野狼呼噜呼噜的睡着午觉时,剖开大野狼肚子,救出小红帽与NN,还趁机塞了几颗石头进去大野狼的肚子里,故事的最後是大野狼醒了,觉得口渴,捧着满是石头的肚子,跌到水井里溺Si了…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故事,不陌生吧!但是,你信吗?

        我从小听到大,大多都是这个版本,就算说故事的人不同,故事内容都大同小异。就跟一般的小孩差不多,我几乎信了。是的,几乎。没有全然接受的理由有两个,第一个是因为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,只是骗小孩的故事而已;第二个则是因为……我就是小红帽本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般来说,大家认定的我,是因为NN送了我一顶小红帽,但那其实是一件红sE的连帽斗篷,小时候几乎每天穿着它到处蹦蹦跳跳,附近的村民们习惯成自然的都管我叫小红帽,但我明明就有名字!

        瑞德?汉特,但我真的不喜欢这个名字,有够男X化的,所以我完全能够接受大家叫我小红帽的这个事实,有时候我还真希望我的本名就叫做小红帽。

        至少,小时候的我是这样子认为的。今年我十八岁了,令人憧憬的十八岁,依照社会上的说法,我成年了!我能够规划自己的生活,发挥我的所见所学,开创出不输爸爸妈妈爷爷NN的美好未来。为了能够达到理想中的生活,我必须有所历练以及成长,我决定,我要去旅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我以为这样的想法会遭受到家人的反对,嗯……好吧,我以为至少会有爸爸的反对,妈妈都让我独自一人去给NN送东西了,但爸爸竟然没有反对!他只是给我一个很深的拥抱,眼里泛着泪光,对我说「你啊,不只是爸爸最宝贝的nV儿,还是爸爸上辈子最Ai的情人,这趟旅程也许会有危险,但爸爸相信你长大了,足够应付迎面而来的挑战,放手去闯荡吧!就是路上多注意一点,千万要小心大野狼,知道吗?」

        而妈妈也只是含着眼泪抱着我,直到松手的那一刻也才松出那一句话「小心大野狼……」

        出发的那一天,我身上仍然习惯的披上那深红sE的斗篷,其实颜sE已经深到偏褐sE的,但在yAn光的照S下,还是会映出红sE的光辉,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如此喜欢吧!

        十八年的岁月里,其实有点短,加上那段别人耳熟能详我却记忆模糊的大野狼遭遇记,我几乎没有什麽值得拿出来说嘴的,这应该也是我会如此想要出门旅行的主要动机之一吧!

        小心大野狼,我知道,而且我也不想傻到再往森林走去,我是小红帽,不是武松,所以我不用『明知山有狼,偏向狼山行』,况且我除了能在村庄里自由活动外,几乎是被软禁的状态,但还能怎样呢?谁叫大野狼谁不吃,偏偏要挑我来吃,害我从那之後几乎没有童年可言,哼!真讨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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